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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设施维护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人气:)
  
  编号:SZCH2008-Y-T-006
  :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照明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苏州工业园区供电设施维护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具有能力提供该服务并且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谈判,请有意参加竞标的企业在2008年5月14日至2008年5月16日(节假日除外)内到我公司(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领取谈判文件或自行到http://www.zfcg.suzhou.gov.cn下载本谈判邀请函。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苏州工业园区供电设施维护项目
  (维护时间: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
  二、采购内容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清单请至诚和招标公司领取)
  三、投标单位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之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或以上。
  四、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对投标单位养护的基本要求:
  1.1各类电源设施应根据类别、等级和技术级别进行养护。
  1.2电源设施养护部门应建立养护档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养护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电源资料及主要技术资料、养护技术文件、巡检、检测、维护资料、敷设管线等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2)养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电子化、数据化。
  1.3所有电源设施应完好、整洁。
  1.4养护维修中使用的原材料、器件等必须合格。养护维修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使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实用,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
  1.5养护作业不中断交通,在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区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警示灯等,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并减少对交通的干扰。养护必须文明,做到工完、料清、场清。
  1.6养护人员须每天早8点-11点,下午13点-16点开始巡视与维护,16点结束当天基本巡视与维护任务。巡视须配备一辆工具车。非巡视期间内出现电源设施问题与故障,养护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须在45分种内到事发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养护人员在本合同期间内为本合同专职服务人员,办公及巡视地点都须在园区内,合同期内不得服务于其他单位或个人)。
  1.7养护单位须有能力在遇到紧急故障时,调动更多人力及时解决故障,除不可逾越困难,故障须在当天解决。
  1.8对因偷盗而产生的故障恢复,养护单位免费提供人力,招标单位负责提供电缆等主材。对因人为破坏而造成的故障恢复,恢复费用由肇事方支付,如未能查明的,则由招标单位支付,费用支付须依据审计结果。
  1.9养护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接受招标单位的考核监督,考核表作为养护结算费用的依据,考核奖惩表见附件。
  2、养护项目具体要求及实施内容:
  2.1日常养护具体内容
  2.1.1箱变:自市供电公司20kV(10kV)交接点开始,至箱变低压出线开关为止的包括箱变内所有开关柜(包含高压开关柜)、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及低压馈线电缆。
  2.1.2变电所:自市供电公司20kV(10kV)交接点开始,至低压配电柜为止的包括变电所所内所有开关柜(含高压开关柜)、电缆(母线)、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及低压馈线电缆。
  2.1.3低压供电电源:自市供电公司400伏出线开关下桩头至路灯控制箱进线开关为止的低压馈线电缆等全部设施。
  2.1.4养护范围内所有高压箱变的锁具更换。
  2.2.设备配备:
  2.2.1人员配备:
  项目经理:1名(二级资质或以上)
  养护人员:2名(须有电工证,其中一人须有高压电工证),应急抢修队5名以上(只在抢修时调用)
  2.2.2工具配备:
  各类仪器仪表,基本养护工具,巡视工具车1辆(日常巡视用);
  2.2.3养护人员(2名)及巡视车辆,在合同期内均24小时服务于本公司且不得服务于其他单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期内扣减当月部分养护费用,情节严重的将提前终止养护合同。人员、技术资质以及车辆设备需按招标要求将证明材料制作于投标文件中。
  2.3管养范围内应须注意的问题
  (1)制定计划与安排,合理的做好养护工程。
  (2)配合园区照明公司的各项活动保障任务。
  (3)涉及到电源设施的拆除及迁移应积极配合。
  (4)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偷盗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单位承担主材费,成交单位承担人工及辅材费,对人为破坏等外在施工影响而造成设施损坏,恢复费用由肇事方支付,如未能查明的,则由招标单位支付,费用支付须依据审计结果,对因规划或市政工程影响而需对设施进行拆除、迁移等产生的费用由招标单位负责协调落实具体费用。
  (5)在巡视中发现的隐患,没有及时解决或没有及时上报等情况,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巡视检查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设备故障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对变电所电气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并且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同时告知甲方。
  (7)帮助甲方处理和苏州供电公司的相关业务,接受苏州供电公司用监部门的监管,对用监部门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采用合理措施布置和落实。
  (8)养护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养护作业安全。
  (9)养护作业结束后,须保持现场的整洁。
  2.4定期检测
  (1)定期检测是按规定周期对电源设施运行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定期检测,应系统掌
  握基本运行数据状况,评定设施运行状态。
  (2)定期检测应根据实际标准进行检测但不应少于每季一次,进行一次清扫、小修和必要的测试,消除缺陷,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下工作,每次记录数据须记录备案。制定每月计划,对电源设施进行线路检测,箱变设施的检查,每季度为须将所有设施检查一遍,对每次的检查须反应在月度报表上,无报表将不予付款。
  (3)定期检测应由专职工程技术人员或实践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并制定相应的定期检测计划和实施方案(提供检测计划与检测报表格式于投标文件内)。
  (4)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或设备,进行目测与量测检查。检查时,应尽量靠近结构,依次检查
  各个结构部位。注意发现异常情况和原有异常情况的发展变化。对于有异常情况的部件,应及时作出判断给予处理。检查结果宜尽可能量化(每月提供巡视记录及工作报表)
  2.5养护范围内安全管理要求及措施
  2.5.1养护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和发生事故时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2.5.2养护单位在现场施工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2.5.3每月应进行不少于一次安全学习。
  2.5.4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2.5.5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周密的施工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并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安全帽,外穿有反光标识的识别服。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应在机械上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
  3、其他事项说明:
  3.1成交单位自行解决工作人员生活、休息及材料堆放用房,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包括苏州市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或租凭合同),如目前无场地的单位则在成交后一个月内提供场地证明材料,不提供者不得标,具体事项须在投标方案中详细说明。
  3.2养护单位必须自行配备:巡视车,必要的测量仪器等基本专业设备。
  3.3投标人应为参与本项目的企业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成交后在一周内提供购买保险证明材料,不提供者不得标。
  3.3以上所有条款在养护期内未能达到标准要求,招标单位有权采取扣分形式进行考核直止终止合同
  在养护期间如增加或减少养护内容的,如本次采购清单中有相同名称的,按本次成交单价结算,如本次采购清单中无类似的,按审计结算金额付款。养护期间因设施偷盗恢复、等产生的费用送审计结算。
  五、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谈判邀请函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2、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3、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由于乙方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价款的支付:
  (1)、付款步骤:
  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按月摊薄的成交价×当月考核得分的百分比。
  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合同价款每半年与成交单位结算一次。
  (2)、付款方式:甲方通过园区国库支付中心付款,汇入乙方开户银行。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5月21日下午2:00时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照明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
  八、谈判程序:
  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谈判文件、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准时参加,过时作弃权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谈判文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按本次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并递交谈判文件,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准时到期场,或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由谈判供应商抽签决定谈判秩序,并分别进行谈判。
  3、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此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4、供应商代表介绍维护方案及专家提问;
  5、进行价格商讨、方案合理性商讨;
  6、供应商单位最终报价;
  7、最终报价超财政预算者不得成交;
  8、谈判小组经过与供应商一轮的谈判,根据谈判供应商的承诺、维护方案的合理性和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完后十五分钟内同时交纳承诺函,原则上如未按上述时间交纳的承诺函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进行综合评定。
  九、谈判参加人员及谈判小组的组成:
  谈判组成人员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代表组成;
  十、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1、提供谈判声明函等资料(见附件格式表格);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须带身份证明原件);
  4、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见附件格式);
  5、本次项目中电源设施的养护方案(包括日常维护、应急抢修、日常配合等基本工作)
  6、设施偷盗处理恢复方案(对管理范围内的交通设施偷盗发现的处置以及偷盗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根据偷盗的种类及危害性,分别提供相应的处置方案);
  7、安全管理方案(主要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和发生事故时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各项紧急预案)
  8、专用设施设备清单。
  9、养护期间人员配备方案(需提供养护人员的配备方案,并应体现相关的人员资质、人员职称、工作年限、所任职务等);
  10、养护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
  11、近三年内类似维护项目案例(应提供收到的成交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否则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12、谈判邀请函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资质等;
  13、上述各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4、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注明:谈判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邀请函编号;
  15、谈判供应商应将全部谈判响应文件装订并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谈判编号、采购人名称、谈判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名称,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及谈判单位公章。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及制作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照明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苏州工业园区08-09年度园区供电设施维护服务项目,谈判编号为SZCH2007-Y-T-006号谈判邀请函及该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的成交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A、合同内容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照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投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1、乙方负责的苏州工业园区08-09年度园区供电设施的维护服务
  管理时间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止。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成交通知书;
  ②投标书;
  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3、维护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维护作业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B、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合同履行完毕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由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采购人)全额退还。
  (1)、乙方履约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前通过甲方财务部交至园区国库支付中心,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或因乙方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的赔偿未完成,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甲方回收管理权完毕后二十天内,凭乙方的收款收据退还乙方。
  C、养护费用
  1、成交合同价:
  2、以上费用包括养护内容中所有工作内容。
  3、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1)对目前已接收管理的工作内容(即采购清单养护内容)
  每月实际支付的养护费=月养护费用×当月考核得分的百分比
  按上述公式折算的月实际支付养护费用每1个月与中标单位结算一次。
  (2)对新接收管理的工作内容
  对新接收养护的工作内容,应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计算方式,每6个月汇总一次,由甲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按照审定价并结合每月考核得分进行结算。养护期间新增养护项目的单价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①本次采购清单中有相同子目单价的,按清单中子目单价结算;
  ②本次采购清单中有相近或相似的子目单价,则以该单价作为参考进行换算;
  ③本次采购清单中无相同或相似单价的,则套用《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依据苏州市有关文件等计算项目单价并下浮15%作为结算单价。
  (3)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偷盗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单位承担主材费,成交单位承担人工及辅材费,每6个月对该项费用进行汇总审计,根据审定金额支付。
  (4)对人为破坏等外在施工影响而造成设施损坏,恢复费用由肇事方支付,如未能查明的,则由采购单位支付。由采购单位支付的费用每6个月汇总送审,依据审定价支付。
  D、养护工作管理、检查考核
  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中考核标准的对乙方养护工作进行考核。
  E、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F、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并在采购单位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方提交二份备存。
  G、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H、其它
  1.乙方除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外,还应为养护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养护工人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2.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一方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谈判文件以及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三、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单独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养护工具和养护车辆等相关机械设备使用费、以及在养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还包括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响应单位成交,应按成交额的0.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3、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应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
  1、联系人:刘虹
  2、联系电话:(0512)65161792;传真:(0512)65262733
  3、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
  (二)采购单位:
  1、联系人:朱晓华
  2、联系电话:(0512)62876235
  十五、政府采购监督电话:66681165、66681176
  十六、请贵公司收到本邀请函后,于2008年5月20日下午4:00时前以书面形式(附件6)确认是否参加谈判活动并传真至本公司,迟于该时间的将不具有谈判资格。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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